115-04-18 國際交流分享篇 : 公益演講活動後記

台中場 (1150418) 國際交流公益演講後記

撰文者: 程子芸 護理師

這一場活動要感謝維他露基金會免費公益提供使用會場,以及在活動中的協助,一開始因為空調主機無法啟動的問題,讓保全大哥跑上跑下的聯繫忙碌,終於在後半場讓大家可以享受到冷氣,專心聽講。

這一次活動的內容跟之前有所不同,因為田玫護理師(護理博士及資深安寧護理師)回國,被我早早訂下排出時間分享在美國多年的經驗,也請畢醫師對照台日韓的在宅善終經驗分享,算是東西文化對照分享。因為善終議題,本就不完全也不應該是醫療獨專,有很大的社會文化背景在影響我們對死亡與臨終這件事情的應對。在畢醫師分享到南韓的經驗,感覺東亞文化有共同的問題,南韓的情境跟我們很像,照顧上有很多角色和情緒包袱,日本這條路走的早一點(但無效醫療仍是大問題,死於醫院的比例仍高),所以他們有許多位醫師著書、倡議在宅善終與不要醫療死,拍紀錄片等,提供許多反省和改善的地方可供借鏡。

田玫學姊的分享讓我有新的刺激和思考方向,其中她提到美國的《病患自決法案 》 確保當一個人喪失行為能力時,其關於臨終關懷的意願能夠得到尊重,確保他們獲得自己想要的或拒絕的照護。美國的《病患自決法案 》是於 1990年 修訂《社會保障法》的第十八和第十九篇 提出的修正案(分別對應於聯邦醫療保險和聯邦醫療補助)。 而我國的病人自主法框架建立在《安寧療護緩和醫療法(2000年生效)之上,強化以病患為中心的做法,確保醫療照護符合病患自身意願。比較起來,我國的病人自主法似乎更集中在醫療取向,規範那些可以哪些不可以,但美國法案因為是源自社會安全法,更注重個人的人權保障與規範保險,也許就是因為這樣,所以我們台灣的民眾就一直被糾纏於拒絕醫療是不是被許可的問題,而非真正的由病人主體自主出發。

田玫學姊提到在美國人權是非常重要的,絕不可能發生病患被綑綁的事件,即使有管路的狀況也是。這個讓她這位從台灣過去的居家護理師也感受到文化衝擊,所以不管是癌末或是失智,病人要拔管就拔了,你管不住他,家屬也只能接受。演講中她提到一位華人老奶奶的案例,因治療需要被裝了胃造口,回來馬上拔掉,再送回去醫院重裝後,又立刻被拔掉,所以就只能尊重,老奶奶有五位子女,四位表示尊重不再插管,但小女兒非常不捨,痛哭流涕並表示媽媽是被餓死的,她不能接受。當時剛到美國的田玫護理師也深受衝擊(腦中還是台灣的醫療文化),覺得好像也沒錯,這樣好像是被餓死的……,過了許久再加上後來進修,才轉換了病人自主和真正的以病人為中心。

田玫學姊也提到很多美國的保險制度,豐厚的給付(大約是台灣的30倍,而且按日給付)讓人羨慕,但其中作業流程標準也非常高,文書作業也是一堆,所以他們的個案負擔比我們也少很多。她問我們一位居家安寧護理師要照顧多少家庭,我說都在20-25個家庭之間,她瞠目結舌,覺得我們真是太可憐了……,沒辦法,在台灣的少少健保給付之下,醫護人員都是牛馬啊!

因為時間關係,沒辦法更深入了解美國的居家安寧實務作業,下週六(4/25)田玫學姊在高雄聯合醫院,還有一場與楊婉萍老師一起攜手分享「台美安寧護理實務交流」的研討會,是給專業人員開的專場,我非常期待那天,鼓勵目前線上工作的居家安寧夥伴一起報名喔!田玫學姊回台只有兩三週,之後要回去上班,她說快退休了,以後不接演講,但我會想辦法再磨她出來分享多年經驗的!而且台灣的居家安寧護理師訓練,一直非常缺乏,需要前輩來傳承經驗呢!

之後會繼續安排各地的公益演講,也希望有機會邀請更多講員來呈現不同的議題面貌!大家請繼續期待,密切注意社團訊息喔!

(本文轉自程子芸護理師在 ⌈臺灣在宅善終協會⌋ 臉書社團發布的文章,原出處為以下網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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